该信息在省人民委员会领导、各部门与投资者于3月23日的工作会议上提出。该项目由陈洪军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与皇城基础设施投资与发展股份公司联合体提议,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燃煤电厂和电解铝厂。
其中,燃煤电厂预计建设3台机组,总装机容量2000兆瓦,主要服务于电解铝生产线。电解铝厂规模为2条生产线,年总产能120万吨,未来可扩展。项目还包括专用港口、原料仓库和铝后生产区。

在绥丰县(旧)考察后,投资者提议将项目设在永好盐业股份公司的盐田区域,面积约603公顷,不包括水面部分。
据企业介绍,该区域基础设施便利,靠近1A国道、东部南北高速公路和永新海港;同时不重叠林业规划或国家矿产储备区。
关于原料,项目每年需要约230万至240万吨氧化铝。林同省被评估可在中长期满足需求,预计2030年后氧化铝总产能规划超过870万吨每年。
然而,职能部门表示项目仍有许多问题需谨慎考虑。提议用地目前与已颁发给永好盐业股份公司的面积重叠,部分区域正由越南煤炭矿产工业集团为类似项目进行考察。
此外,项目属于对环境有重大影响风险的类型,靠近居民区、水产养殖区和属于猴岛海洋保护区的福体生态恢复区。因此,需全面评估环境影响,制定居民搬迁方案并限制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另外,根据调整后的第八电力规划导向,不鼓励新建燃煤电厂。因此,提议自用2000兆瓦燃煤电厂目前不符合总体导向。
林同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重安认为这是一个规模庞大的项目,对经济社会多方面产生影响,需深入研究,确保符合规划和可持续发展。
未来,各部门将继续与投资者合作,澄清障碍,特别是土地使用规划、项目重叠和环境影响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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