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富川鄉公安通報,自2026年初至通報時,該鄉已抓獲並刑事處理25起毒品犯罪案件,涉及58名對象。通報將富川鄉描述為面積較大、人口密集、商貿服務業發達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快速城市化也帶來毒品犯罪形勢複雜、難以預測的隱患。

具體案件中,10月14日凌晨,富川鄉公安對謝光玉(2001年生,南橘村)住所進行行政檢查。檢查時,謝光玉與林鴻明(2004年生,同址)承認非法使用毒品,公安在現場收繳0.113克甲基苯丙胺。10月19日,河內市公安局調查警察機關決定對該刑事案件立案,並以“組織非法使用毒品”對兩人立案追訴,依據是《刑法》第255條。

此前10月8日上午,富川鄉公安在巡邏檢查中發現阮國輝(1994年生,美林村)有可疑跡象,遂進行行政檢查。阮國輝自願交出0.171克甲基苯丙胺及吸毒工具,體內檢測結果對甲基苯丙胺呈陽性。河內市公安局調查警察機關已對阮國輝實施刑事拘留,以調查其“非法儲存毒品”行為。

富川鄉公安鄉長鄭明松少校表示,鄉公安主動向地方黨委和政府建言,動員政治系統參與,加強掌握轄區和對象情況,推進巡邏檢查,重點發現和打擊買賣、儲存、組織非法使用毒品行為。他稱已明確負責人在禁毒領導指導中的責任,要求工作組明確轄區、對象、內容和進度,將個人責任與工作結果掛鉤。

鄭明松還表示,鄉公安指揮部經常檢查、督促並聽取情況報告,逐項審查任務進度,以及時解決困難、糾正不足。其觀點是指導必須具體、檢查必須經常、評估必須實質,不能只看抓捕案件數量,還要全面考察預防效果、轄區管理質量、早期發現風險的能力和禁毒工作實際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