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訓部近日頒佈通知,修訂補充小學、初中、高中學生評價規定的若干條款。根據新規,省級教育培訓廳將主持為轄區內學校建設、審定並提供統一定期試卷,適用於由教育廳選定、以分數評價的部分科目。適用範圍為五年級學生的第一學期末和學年末,以及九年級、十二年級學生的第一學期末和第二學期末。教育廳須在組織實施前提前通知。
通知要求,統一試卷須符合普通教育課程所規定的達標要求,並確保同一學段各教育機構之間保持一致。學校仍負責組織監考、評分和成績彙總,須保證客觀、公平、實質,並對本校學生的檢查評價結果負責;其餘科目、檢查時點和年級仍由學校自行出題。
河內紙橋B小學副校長黎氏泰英支持對畢業年級實行統一期末檢查。她表示,使用統一試卷可讓各校在自擬試卷之外多一個評價學生質量的依據,學生所學課程和達標要求相同,統一測試有必要且有評價意義。她還說,學校可藉此對照全市整體水平,瞭解自身位置,成績好則繼續發揚,不理想則調整提升質量,同時減輕學校管理層每次命題的工作壓力。她強調,關鍵在於該主張要在實踐中有效落實,教師須在教學和複習中緊扣課程達標要求。
河內數學教師陳孟松認為,在省市範圍內對畢業年級統一期末檢查是教育部門收緊考試紀律、邁向“真學、真考、真實結果”的突破性舉措。他說,過去把命題自主權完全交給各校,實際上形成數百種不同“尺子”,有的學校出題過易以取得好看成績,有的過難或偏離標準;由教育廳主持審定並提供五、九、十二年級統一試卷,可建立統一評價基準,明顯壓縮學校層面抬分、放水的空間,使分數更真實反映學生能力。
陳孟松同時提出擔憂:如果教育廳統一齣題,但監考和評分仍完全交由各校自行負責且缺乏監督機制,學校為成績放水、評分寬鬆的風險仍可能出現。他建議統一標準,由教育廳隨統一試卷發佈詳細答案和評分細則,細化到每個0.25分,壓縮評分教師憑感覺操作的空間;同時改革校內評分流程,包括密封考生信息、教師交叉評卷、不評自己任教班級,由管理層和教研組長隨機抽取5%至10%已評試卷複核,以及教育廳在評卷結束後隨機抽取一定比例試卷複核。若發現學校評分與教育廳複核結果差距過大,學校和教師須承擔管理責任與師德責任。
新規實施後,各地畢業年級學生將按教育廳統一試卷參加期末檢查,而非目前各校自擬試卷。通知還允許定期檢查在計算機上進行。河內預計在11月對四年級、七年級學生進行全市統一試卷的調研,組織交叉評卷,且不向學生收取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