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稅務部門近期通報,職能部門已接到約4000名個人反映,稱其身份信息被他人用於註冊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本人事先並不知情。部分當事人是在收到數百萬至數千萬越南盾的欠稅通知、並附帶暫停出境決定後,才發現自己名下出現了並非本人設立的經營主體。

胡志明市稅務部門表示,已在門戶網站和傳播渠道公開熱線電話,方便民眾在身份信息被冒用註冊企業、個體工商戶時及時反映。稅務部門同時說明,受理、認定和處理此類反映屬於企業登記機關的職權,因此指引當事人聯繫企業登記機關;今後將與登記機關和財政廳定期轉交反映信息,配合核查處理。越南稅務總局則正在研究相關解困措施,報請有權限的層級審議決定。

河內市律師團律師阮文俊分析稱,被冒名者一旦涉案企業出現逃稅或欺詐等違規行為,需向職能部門作出解釋;但在登記材料上掛名,並不等於當然承擔刑事責任或默認承擔財務義務,個人責任應依據實際行為、過錯和相關證據認定。他並指出三類主要漏洞:部分民眾證件、電話或賬戶信息保管意識不足;在線登記環節對署名者身份和真實意願的核驗尚未完全閉環;職能部門發現、排查和處理的速度有時跟不上個人數據被非法利用和擴散的速度。

阮文俊表示,當事人目前最大的困難是從企業檔案中除名流程緩慢,稅務、企業登記和公安之間的往返核實往往耗時較長,舉證無責的負擔落在受害者一方。他建議加強電子身份數據比對,在有新登記檔案時主動向個人官方聯繫方式發送確認通知,並對短期內一人異常掛名多家企業的情況啟用自動風險預警;同時落實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第91/2025/QH15號個人數據保護法和第168/2025/NĐ-CP號法令第68條,為處理虛假申報檔案提供法律依據。

對當事人,阮文俊建議先在國家企業登記門戶查詢企業名稱、編號、地址及本人在檔案中的身份,保存身份證件、短信、郵件、簽名或數字簽名等能證明本人未辦理登記的材料;隨後向有權限的企業登記機關提交書面材料,個體工商戶則聯繫登記地鄉級登記機關;若有偽造證件、簽名或非法使用個人信息的跡象,可向公安機關提交控告材料;如收到欠稅或異常交易通知,應主動與稅務部門溝通並要求記錄被冒名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