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投資信用評級股份公司(VIS Rating)在“信用視角”報告中指出,越南銀行債券的國內信用評級覆蓋範圍仍然有限,儘管銀行是越南企業債券市場最大的發行群體。報告稱,截至2025年底,在VIS Rating分析範圍內的28家越南商業銀行中,僅2家的債券獲得國內信用評級,約佔7%;泰國這一比例約為60%,馬來西亞、韓國和中國均超過75%。
報告數據顯示,截至2026年9月底,銀行債券約佔越南存續企業債券總值的46%。VIS Rating認為,發行規模大而獲評銀行數量少,使投資者缺乏比較不同發行機構信用質量的依據,也增加了按風險為債券定價的難度。截至同期,越南存續企業債券中僅約12%獲得國內評級,泰國為96%,馬來西亞為64%,中國為55%。
報告將評級覆蓋不足部分歸因於強制評級規定未覆蓋大部分銀行債券。越南的信用評級政策已從定向鼓勵逐步轉為在部分情形下強制適用,強制要求依據發行規模和槓桿水平確定;第08/2023/NĐ-CP號法令曾將私募債券的評級要求暫緩至2023年底。目前,評級僅對向專業個人投資者出售的部分私募債券具有強制性,公開發行的銀行債券和僅面向機構投資者的私募債券均不在強制範圍內。
VIS Rating指出,銀行仍可主動進行國內信用評級。報告稱,截至2026年9月底,次級債券佔存續銀行債券總值近60%,這類計入二級資本的債券償付順序次於優先債權人,銀行在付息導致當年虧損時可遞延利息,投資者需等待更久並可能承受損失。此外,越南關於資本充足率的新規正推動其接近巴塞爾標準,併為發行其他一級資本工具(AT1)提供基礎;AT1償付順序低於二級資本工具、沒有到期日,當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CET1)降至5.125%以下時可能被轉為股份或減記本金。
報告還分析了2023年至2026年上半年發行的284只3年期無擔保優先債券,發現部分內部評為“AA”組的銀行債券與同期限政府債券利差約280至320個基點,而部分信用質量較低、屬“A”組的銀行債券利差不超過300個基點。VIS Rating稱,樣本中的利差尚未清晰、一致地反映發行銀行之間的信用質量差異,但利差也受市場供求、發行時點和整體利率水平影響。報告強調,銀行受到運營安全監管及可能獲得政府支持,並不消除各家銀行自身的信用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