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公安廳10月29日通報,該廳腐敗、經濟、走私與環境犯罪調查警察科已於10月28日向吳錦絨(Ngô Cẩm Nhung,1969年生,另名勝、慶)送達被告起訴決定及禁止離開居住地令,就其“非法印製、發行、買賣上繳國家預算的發票、憑證”行為展開調查。吳錦絨住安江省龍川坊西慶二組第4組76/2號。

調查結果認定,2022年至2024年間,吳錦絨向省內外多家公司、企業和個人非法買賣122張增值稅發票,總金額超過86億越南盾,非法獲利超過1億越南盾。上述罪名和金額均來自警方通報,案件仍在調查階段,尚未經法院審理定罪。

安江省公安廳腐敗、經濟、走私與環境犯罪調查警察科表示,正繼續擴大調查並依法處理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