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此前要求計算下調零售平均電價,相關機制規定,當測算的平均零售電價較現行水平下降1%或以上時,電價可相應下調。現行平均零售電價為每千瓦時2,204.07越盾(不含增值稅),下調幅度沒有設定百分比上限,但調整後價格須落在總理規定的平均零售電價框架內,即每千瓦時1,826.2至2,444.09越盾。
以現行價格測算,若下調3%,平均電價約降66越盾,至每千瓦時2,138越盾;若下調5%,約降110越盾,至每千瓦時2,094越盾。越南電力集團(EVN)公佈的2025年生產經營成本核查結果顯示,發電成本低於現行平均零售電價約111越盾/千瓦時,相當於約5%;該集團2026年上半年財務報告則顯示,截至6月底,未分配稅後利潤為正,超過3萬億越盾。
越南能源協會下屬《越南能源》雜誌科學委員會專家阮輝霍(Nguyễn Huy Hoạch)表示,EVN經營狀況改善為新一輪投資提供空間,但短期內仍可在政府指導下安排下調售電價格。他認為降幅可能不會太高,但對控制通脹、降低居民和企業投入成本具有實際意義,並提到今年前9個月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平均上漲4.52%。
胡志明市機械企業協會主席杜福宋(Đỗ Phước Tống)表示,電費是直接且重要的投入成本,下調電價有助於企業在年底趕生產、完成訂單時減輕成本壓力。按測算,月電費2億越盾的企業若電價降3%,每月可省約600萬越盾;降5%則省約1000萬越盾。對每月電費100萬越盾的家庭,降3%約省3萬越盾,降5%約省5萬越盾。
國民經濟大學高級講師阮常朗(Nguyễn Thường Lạng)認為,年底下調電價可對經濟產生積極影響,因為電費既是居民直接支出,也是多數生產經營活動的重要投入。他同時表示,要讓效果更明顯,還需配合降低物流、原材料成本和提高生產率等措施。相關報道提到,若自11月1日起實施,居民和企業可在今年最後兩個月節省部分開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