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修訂《競賽獎勵法》部分條款自10月1日起正式生效。民智報報道,個人獲得“基層競賽戰士”稱號的,獎金為253萬越南盾。該稱號的評定條件包括:被評估為出色完成任務;或達到“先進勞動者”“先進戰士”標準並有獲基層認可的創新;或達到上述標準並有經評估有效的科學技術與創新任務;或在戰鬥、戰鬥服務中表現機智創新並獲單位認可。政府規定“基層競賽戰士”稱號的評選比例。
獎金數額與政府此前的規定銜接。第152號議定自7月1日起施行,規定獲得“基層競賽戰士”稱號的個人獲頒證書、獎框,並一次性獎勵一個月基本工資。第161號議定規定自7月1日起基本工資為每月253萬越南盾,因此該稱號獎金為253萬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