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30日通報,已對寶福公司總經理阮懷豐等8人立案起訴並實施逮捕,指其以低價房產廣告誘騙客戶簽訂訂金合同,初步認定侵佔3名受害人共17.7億越南盾。

據警方調查,該團伙利用多個法人實體經營房地產業務,在Cho Tot、Batdongsan.com.vn和TikTok等平臺發佈低於市價的房源信息吸引客戶聯繫。客戶按廣告前往看房時,員工稱房源已售罄,隨後用準備好的7座或45座汽車將客戶帶往西寧省(原隆安省)隆江、瀝建、美麗、福永西、新鄰、新竹等地看其他地塊。

在這些地塊,團伙使用分塊示意圖、項目效果圖和周邊配套信息推介投資機會,還安排人假扮客戶,製造訂金交付和轉賬購地的場面,營造項目受追捧的氛圍。客戶受心理影響決定交錢後,團伙再提供虛假信息使交易無法繼續,從而侵佔部分或全部訂金。

警方對寶福公司辦公室、兩個分公司及阮懷豐住處等4個地點進行緊急搜查,扣押2024年至2026年期間已公證的土地轉讓合同、訂金合同、房地產經營憑證,以及電腦、電子數據和相關法人印章。初步查明阮懷豐等人侵佔3名受害人共17.7億越南盾訂金;扣押文件顯示其本人或指使下屬與眾多客戶簽訂數百份訂金合同,收款數十億越南盾,實際侵佔金額仍在調查。

10月13日,胡志明市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已立案、起訴並逮捕8人,包括阮懷豐、黎文長、陳仲俊、阮南柯、段玉銀、高氏芳、阮陳和及潘氏白雪,罪名是《刑法》第174條第4款規定的“詐騙侵佔財產”。目前調查機關已與28名受害人取得聯繫,並繼續擴大案件調查。

警方提醒民眾警惕位置好、配套齊全但價格異常低廉的房產廣告,交易前應向鄉級人民委員會或土地登記辦公室核實業主、規劃和土地法律狀況,不要在參觀項目現場時立即簽約或轉賬訂金。曾與寶福公司及相關人員簽訂訂金合同並被侵佔錢財者,可聯繫胡志明市公安廳經濟警察處(PC03)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