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與培訓部高等教育司司長阮進草(Nguyễn Tiến Thảo)介紹,第80/2026/TT-BGDĐT號通知對戰略技術等領域獎學金政策的實施作出具體規定,內容包括適用專業與培養項目的認定、享受獎學金學生的資格認定、數據的更新與共享、審核與發放的組織、經費預算編制及報告制度。

按照通知,獎學金資格的審核和繼續享受資格,均依據有權限的機構與培養單位在國家戰略人才培養與管理平臺上更新並確認的信息和數據完成。學生無需自行編制和提交獎學金申請材料,也無需重複提供數據庫中已有的信息和材料。

對於依據高中畢業考試成績評定獎學金的群體,通知規定,按全國各培養領域分組,入選人數不超過各組高分考生人數的30%。評定總分為數學成績加上物理、化學、生物和英語中成績最高的兩門科目;用於評定獎學金的分數不得低於22.50分。

通知還規定培養單位在數據核查比對、認定符合條件學生、更新審核結果和配合組織發放方面的責任。獎學金按月定期發放,須保證金額準確、時間正確,並在國家下達的預算範圍內執行。

此前,教育與培訓部舉辦了獎學金管理平臺使用培訓,以統一基礎科學、關鍵工程和戰略技術等領域學生的獎學金管理、審核與發放流程,指導各培養單位落實政府第179/2026/NĐ-CP號法令和教育部第80/2026/TT-BGDĐT號通知,確保對象準確、公開透明和有效。培訓內容包括平臺主要功能、學生數據核查比對與確認流程、經費預算編制和報告系統使用,並安排登錄、數據檢查和獎學金審核流程的實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