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修訂《土地法》草案擬以“地價表乘以地價調整係數(K係數)”作為計算土地財政義務的主要依據,取代此前逐塊土地、逐個項目的具體地價核定。越南房地產經紀協會(VARS)指出,這一機制能否奏效,很大程度取決於K係數如何制定;若缺乏關於確定依據、複核週期、審定權限與責任的明確規定,原有堵點可能從具體地價核定環節轉移到地價表和係數的編制環節。

VARS下屬的越南房地產市場評估研究所對22個已公佈2026年K係數的地方進行考察後發現,各地適用方式並不統一:約三分之一的地方對所有區域統一採用係數1,其餘地方則按規劃等因素分檔。河內的規劃係數最高可達1.45,胡志明市為1.7,而這僅是分項係數,尚未計入市場波動等因素,最終K係數還可能隨計算方法上升。VARS認為,地方差異可能源於各自房地產市場特點,但若缺少統一、公開的標準,K係數的確定容易依賴行政決定,企業和居民都難以預先測算成本。

在財政影響方面,VARS估算,若採用地價表乘以K係數的方法,一個項目的土地使用費可能比此前算法增加2至2.6倍,規模較大的用地項目財務安排受影響更明顯,企業需重算總投資、融資方案與推進節奏;需要變更土地用途或完善土地使用權確認手續的家庭,也可能面臨更高的資金準備壓力。

VARS建議在法津中確立K係數的構建原則,將其定義為市場價格與地價表中對應地價之比,依據交易數據、拍賣結果等可核查信息確定,並每年複核、公開地價表與K係數;可研究以20%的波動幅度作為啟動調整審查的門檻,對增加財政義務的變動至少提前6個月通知。該會還提出設置過渡安排,研究分期繳納機制,國家收回土地時補償不低於批准補償方案時按地價表與K係數確定地價的100%,並認為大型項目、填海項目、混合用地項目或交易數據不足地區仍應保留具體地價核定方法,同時建立獨立審定機制並定期公佈地價表與K係數同市場實際走勢的匹配評估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