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1月4日上午就《數據安全法》草案舉行討論,多名代表圍繞民眾數據如何得到保護、電子身份識別應用VNeID是否真正便利提出意見。來自芹苴市的代表黎氏清藍說,VNeID已成為主要溝通渠道,政府確定到2027年實現各數據庫互聯互通、不再要求民眾重複提供已有信息,關鍵在於同步、安全地組織實施。
黎氏清藍援引國會國防、安全與對外委員會的審查報告說,2025年記錄約55.2萬次網絡攻擊,約300起數據出售事件涉及超過170萬條記錄;對7個部委、行業和地方連接國家人口數據庫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1315個嚴重安全漏洞。她提出,手機存儲空間小的用戶不得不安裝VNeID、社保、稅務、交通、證件管理、水電等多個應用,導致設備滿載、運行變慢、通知不斷,民眾可能漏掉最重要的信息。
她建議補充規定,國家機關服務民眾的數字系統應優先部署在已通過安全評估的共用平臺上,限制各自建設系統再接入國家數據庫,並要求明確數據的安全、正當目的和有效使用。她還建議規定,個人數據洩露時數據管理方須及時通知受影響者並附上防詐騙指引,與《個人數據保護法》保持一致;同時要求政府梳理面向民眾的應用,確定哪些整合到共用平臺、哪些只需連接共享數據,避免重複投資。
胡志明市代表阮武忠就數據事件應對提出,三級及以上事件須在發現後最遲24小時內提前報告,特別嚴重風險須立即報告,並在有核查結果時更新報告。他建議補充通知受影響個人的義務,說明哪些數據可能洩露、有何風險、如何鎖定賬戶、更改密碼或阻止交易以及向何處聯繫,並稱牽頭機構須與銀行、電信和數字平臺建立協調流程,以預警和阻止風險繼續擴大。
同塔省代表段雄武認為,信息安全事件未必始於技術措施薄弱,而可能始於賬戶被騙走密碼、簡單密碼被掃描、管理員權限過寬、幹部將數據複製到外部或第三方人員缺乏監督。他強調人的因素,稱技術可以不斷變化,但人始終是數據安全的第一環也是最後一環,補充涉及人的保護規定十分重要。他還建議責成公安部組織針對國家重要信息系統的網絡攻擊防範和事件應對演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