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近日在討論《土地法》(修訂)、《住房法》(修訂)和《房地產經營法》(修訂)草案時,有意見提出,對因違反規劃或承諾而導致居民遲遲拿不到房產證(紅本)的開發商,應施加更嚴厲的制裁,並考慮限制其參與新項目。相關意見同時要求加快為合法購房者發證,以保障其正當權益、減少投訴。

胡志明市律師團律師黃霞向先鋒報表示,企業若想獲得更多經營機會,首先必須履行已承諾的義務。她認為,當購房者已付足房款卻多年等待法律權利,而拖延的一方仍能繼續開展新項目、籌集新資金並接受新客戶承諾時,很難讓民眾相信市場是公平的。她還提出,房地產企業的能力不應只以土地儲備規模、項目數量或投資總額衡量,履行對客戶的承諾、特別是完成法律手續以確保住房所有權,也應成為考量其能力和信譽的重要標準。

黃霞同時指出,並非所有遲發紅本都源於開發商過錯,實踐中也有項目因行政手續、政策變化或國家機關責任而受阻。她認為,若將相關建議具體化為法律規定,須明確遲發原因、違規程度、各主體職責和補救條件,不能僅因居民未獲證就當然限制企業的投資權;但對於已明確開發商違反義務、長期拖延補救卻仍擴大經營的情況,考慮限制其參與新項目是有依據的方向,前提是制裁須透明、有依據且與違規程度相稱。

從購房者角度看,住在河內Athena Complex Xuân Phương公寓的範安表示,公寓交付8年後項目仍未獲發紅本。他說,民眾已完成付款義務並實際收房,不能繼續僅因開發商對國家的財政義務而被懸置財產權利;開發商的違規應通過針對企業資產和責任的措施處理,而不是讓民眾繼續承受遲發紅本的後果。

河內多個公寓項目存在居民入住多年卻未獲紅本的情況。以黃烈坊的HH Linh Đàm、VP3、VP5、VP6等公寓區為例,上萬居民已入住十餘年,仍因開發商超層建設、增加公寓數量、改變使用功能、超出獲批規劃提高人口密度等原因未獲紅本。升龍塔公寓(安和坊)紅本被“懸置”約十年;Khất Duy Tiến路164號的Việt Đức Complex辦公服務與住宅項目,以及Cầu Giấy路302號的Discovery Complex公寓,也有數百居民入住近8年仍未獲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