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部副部長段中堅在11月4日的政府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教育部對校園暴力的一貫立場是堅決制止、依法嚴肅處理違規行為,保護教師和學生的尊嚴、人格與安全。他是在回答關於預防、干預和處理校園暴力以及修訂學生紀律規定的問題時作出上述表態的。
在預防措施方面,段中堅說,教育部重點加強道德、人格、傳統、歷史文化、行為文化、解決衝突技能、自我保護及識別網絡欺凌行為的教育,並培訓教師處理教學情境的技能。學校需與家長配合跟蹤學生心理變化,發揮學校心理諮詢室的作用。教育部還與公安部合作落實2026年7月30日第113/KHPH-BCĐ號協調計劃,以加強校園安全保障、及早發現和及時處理校園暴力、侵害兒童及學生違法行為。該計劃已在34個省市展開,95.66%的教育機構已與地方公安簽署協調文件。
在干預和處理方面,教育部要求學校一旦發生事件須立即制止暴力行為,確保安全,組織急救並支持受影響者,通知並配合家庭和主管部門,保存必要信息和材料。對於有犯罪跡象的案件,必須移交主管部門處理,絕對不得包庇、隱瞞或僅內部處理。處理和提供信息過程須保護教師、學生尤其是兒童的隱私、名譽、人格及合法權益。
除處理違規行為外,教育部還注重心理輔導、事件後支持和預防再犯,要求學校配合醫療機構、專家和家庭為受影響師生提供心理支持,跟蹤康復過程,確保安全復課。對有暴力行為者,處理須與教育、輔導、監督行為改正過程相結合,避免再犯。教育部還要求加強校園安保,審查出入校管控,識別校門、校園及網絡環境中的風險,並加強檢查,明確教育機構負責人及相關個人在發生或遲處理校園暴力事件時的責任。
關於修訂補充第19/2025/TT-BGDĐT號通知以對嚴重或屢次違規行為採取適當紀律措施的考慮,段中堅表示,教育部已責成學生事務司繼續檢查評估該通知執行情況,在吸收教師、教育機構、家長和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將視需要研究修訂、補充或替換該通知,確保符合實際和相關法律。教育部還繼續審查現行規定,研究向政府提議修訂補充2017年7月17日第80/2017/NĐ-CP號關於安全、健康、友好教育環境及預防校園暴力的法令,重點明確教育機構、負責人及相關機構的責任,完善跨部門協調機制、信息接收、預警、干預、處理和事件後支持流程,並統一報告數據以跟蹤評估預防校園暴力工作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