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設部副部長黎明雄在11月4日中午舉行的10月政府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正在起草的《住房法》修訂草案將規定社會住房購房者在最初五年內限制轉讓,以遏制投機、確保社會住房用於社會保障目的。他同時說明,草案還規定每個對象只能購買或租賃一套社會住房。

黎明雄在發佈會上承認,此前政府和各部門為幫助民眾獲得社會住房推出的多項措施仍顯零散、被動,往往要等到出現建議或提案才逐一處理。他表示,政府已責成建設部牽頭研究修訂和完善《住房法》,並提交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草案將具體化相關機制,使低收入者、工人和政策對象能夠以合適價格購買、租賃或長期租住住房。

根據黎明雄的介紹,草案對確定出售價、出租價和租購價的原則作出嚴格規定,要求正確、充分核算合理合法成本與定額利潤,且不把國家優惠計入價格,以使價格符合低收入者的支付能力。草案還明確社會住房、出租住房和工人宿舍等各類政策的適用對象群體,以及住房、收入條件和審批優先順序,優先照顧有功人員、殘疾人和貧困戶,並提供優惠貸款支持。

為降低建設成本,草案提出對出租住房、工業園區工人宿舍和社會住房項目投資者實行一攬子財政優惠,包括免除土地使用費和土地租金,給予稅收、信貸優惠,並將基礎設施和建設投資費用計入合理成本。政府還建議允許劃出一定比例的土地面積或建築面積用於商業服務經營,以彌補成本、降低售價和租金。

黎明雄在發佈會上還通報了社會住房建設進度:全國正在實施293個項目、共363065套,其中128個新開工項目涉及183293套,包括140492套社會住房和42801套出租住房;另有170個項目已完工,共46962套。他預計到2026年底全國將完成87601套,相當於既定計劃的90%。

在出租住房方面,黎明雄表示,全國累計有114個含出租住房的社會住房項目正在實施,共有63970套用於出租。自總理6月要求推動出租住房細分市場發展以來,全國新開工29個項目,規模約85594套,其中出租住房33886套,佔40%;目前已完工8314套,達到計劃的48%,預計2026年可完成18049套,相當於實際下達計劃的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