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電子報報道,教育培訓部頒佈新通知,擴大師範業務培訓的招生對象,以緩解教師短缺,尤其是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特殊科目師資不足的問題。新通知用於具體落實《教師法》和第93/2026/NĐ-CP號法令的規定,並取代2021年4月5日發佈的第11號和第12號通知。

舊規下,培訓對象僅為本科畢業生,非師範專業學生須在本科畢業後至少一年才能取得師範業務證書並參加教師招聘。新通知將對象擴大至大專及以上學歷者,以及已修完大專及以上相關專業至少70%課程的在讀學生,前提是有意成為普通教育機構教師。適用科目包括小學美術、音樂、藝術、外語,以及信息技術與工藝、少數民族語言。

新通知把原先小學與中學分開的兩套培訓方案合併為統一課程,學分從小學35學分、初中和高中34學分統一調整為32學分,其中12學分為通用知識,20學分為專業知識和教育實習。培訓時長縮短為最少6個月、最多18個月,在職學員可延長實習時間。通知還規定按學段頒發證書,並對已招生課程設置過渡條款。

課程內容方面,新通知明確畢業標準和職業實踐能力指標,重點包括組織教學與教育、檢查評估、學生諮詢支持、建設安全的教育環境以及專業發展。數字師範與教學技術被列為通用知識必修課,涉及數字教材設計、數字環境下的教學與評估、數據保護、版權尊重,以及安全負責地使用人工智能並核實信息。學員可註冊一個或多個學段,並可申請學分認定、轉換和免修。

過渡安排上,新通知規定,在其生效前已開班的師範業務培訓課程繼續按第11號和第12號通知執行,以保障在讀學員權益和培訓工作的連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