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正推進食品安全管理體制改革,並計劃修訂相關法律。據《知識與生活報》報道,越共中央政治局已同意將食品安全國家管理職能集中到一個牽頭機構,結束農業與環境部、工貿部此前在該領域的管理職能。

根據政治局結論,衛生部下屬食品安全局將整體接收農業與環境部、工貿部在食品安全領域的職能、任務、人員、檔案、資料、設施及保障條件,成為覆蓋全供應鏈所有食品產品的國家管理和執法機構。省級層面,各地衛生廳下設食品安全分局;鄉級則由鄉人民委員會下屬文化社會專門機構承擔食品安全管理職能,並安排具備相應專業能力的公務員負責。

政治局同時要求國會黨委和政府黨委領導相關機構審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實現從中央到地方“一個牽頭機構”的統一管理,為地方落實提供同步、統一、可行的法律依據。這一方向與正在討論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相銜接,多國駐越使館已受邀就草案內容進行座談。

在管理思路上,政治局提出從“事前檢查”轉向基於風險評估的“事後檢查”,從按食品品類分段管理轉向按供應鏈全程治理,依託集中、互聯的數據庫實現溯源和早期風險預警。結論還要求堅決消除職能分散、交叉重疊的狀況,借鑑國際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及部分地方試點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