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證信息錯誤,是否需要重新辦理手續?

向《青年在線》提問,讀者Tùng表示:“我已經完成了從A先生那裡轉讓土地使用權的程序,證書上已經寫上了我的名字。但後來我發現土地證上的信息有誤。現在我想更正土地證上的信息,應該怎麼做,是否需要重新辦理所有手續?”

根據胡志明市法律大學的碩士Ngô Gia Hoàng的說法,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證)的頒發可能會出現錯誤。這些錯誤可能會影響土地使用者的權益,並在轉讓、抵押、贈與等交易中造成困難。

因此,當收到土地證時,民眾需要仔細檢查姓名、地塊、面積、位置等信息。

如果發現土地證上的信息有誤,民眾需要按照《土地法》的規定申請更正。更正是指在已頒發的土地證上調整錯誤的姓名、地塊號、面積等信息。

根據2024年《土地法》第152條第1款的規定,發證機關有責任在以下情況下更正已頒發的證書中的錯誤:

– 土地證上的使用者信息與更正時的信息不符。例如,使用者的名字打字錯誤(多字、少字、錯字等),土地屬於個人但使用者名稱寫為“戶”。

– 地塊信息、與土地相關的財產信息與已檢查確認的土地登記申報文件或國家有關土地糾紛解決的有效文件中顯示的信息不符。例如:錯誤的圖號、地塊號,位置、面積偏差等。

更正土地證的程序如下:

– 如果首次頒發的證書有錯誤:接收文件的機關將文件轉交給土地管理機構。該機構將檢查文件,製作關於錯誤內容和原因的結論報告,提交給發證機關或有權發證的人員確認更正內容,或在已頒發的證書上更正或頒發新證書。

然後將文件轉交給土地登記辦公室進行修改,更新到地籍檔案和土地數據庫中;交付證書或發送給接收文件的機關交付給被頒發者。

– 如果在登記變更時發現錯誤:如果接收文件的機關是一站式服務部門,則將文件轉交給土地登記辦公室。

土地登記辦公室直接檢查,製作關於錯誤內容和原因的結論報告;確認更正內容或頒發新證書;修改,更新到地籍檔案和土地數據庫中;交付證書或發送給接收文件的機關交付給被頒發者。

更正已頒發證書的時間不超過8個工作日。費用由省級人民議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