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17日下午在小組討論中審議《中小企業發展法》草案,同時討論《證券法》和《會計法》《獨立審計法》修訂草案。在胡志明市代表團小組,代表們關注如何讓中小企業可持續成長並貢獻整體經濟目標。

國會主席陳青敏引述數據指出,中小企業佔全國在營企業總數的98%,但僅佔全經濟信貸總餘額約20%。各銀行已公佈規模超過407萬億越南盾的優惠信貸,年利率低1至2個百分點,但大部分企業仍難以獲得資金。中小企業未滿足的融資缺口估計約217億美元。

陳青敏分析,銀行過度依賴抵押資產,多數仍要求房地產或高價值資產擔保,而新設中小企業尤其超小微企業缺少此類資產。此外,企業信息不透明、現金流管理能力弱,財務報表不準確、個人財務與企業財務未分開,銀行難以評估實際償債能力。部分企業獲貸後缺乏明確經營方案,風險較高,銀行不願擴大放貸。

陳青敏稱這是持續多年的惡性循環,建議本次新法要“更有力”破解,包括試點基於數據的沙盒機制、改革並增加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提升財務透明和財務管理能力、支持會計軟件和培訓、多元化銀行貸款、投資基金、債券、金融租賃等資金來源。他還要求新法將問責與明確產出結果掛鉤並公開,實質優先支持超小微企業和轉型個體經營戶。

胡志明市代表、越南中小企業協會主席阮文申指出,個體經營戶缺乏資金導致供給無法滿足需求。他建議借款利率必須降低,並提及可讓不吸收存款的金融機構放貸,目前外資金融機構不少,但越南尚未充分發力。他還提出通過“數字銀行”解決利率和信用貸款問題。

峴港市代表潘維英表示,2017年《中小企業支持法》雖有完整機制政策,但執行中在獲得資金、國家財政基金、生產場地等方面仍暴露障礙。他認為若新草案設計不充分、不透明,將重蹈當前困難,建議支持中小企業的機制政策必須明確、公開、透明,所有政策都應有規定和規章,最大限度減少企業獲取政策時因行政手續困難而產生的隨意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