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主席陳青敏在10月17日下午的小組討論中就《中小企業發展法》草案提出意見,認為中小企業的發展空間仍然很大,但必須解決阻礙其成長的瓶頸。他將融資渠道列為當前最突出的難題,並指出這一判斷來自當天國會小組討論的發言。
陳青敏表示,銀行業已推出多項面向中小企業的優惠信貸計劃,規模達數萬億越南盾,利率低於一般水平,但多數企業實際上仍難以獲得這些資金。他列出三項主要原因:一是過度依賴抵押資產,許多銀行仍要求企業提供房地產或高價值資產作擔保,而新設中小企業往往不具備條件;二是信息透明度和財務管理能力不足,不少企業財務報表未標準化,個人財務與企業財務未清晰分開,銀行難以準確評估還款能力;三是部分企業吸收資金的能力有限,即便獲得貸款渠道,也缺乏清晰的經營方案,管理能力偏弱,增加了風險,使銀行在放貸時更為謹慎。
陳青敏將這一狀況概括為持續多年的循環:缺資金使企業無法擴大生產、投資技術、提升競爭力,也難以更深參與價值鏈;而營收和現金流規模偏弱,又繼續使企業難以獲得信貸。他強調,需要從以抵押資產為基礎的放貸,轉向依據現金流、交易數據、產出合同以及企業在供應鏈中的位置來放貸。他表示,總理和國家銀行行長已關注並指導這一問題,但仍需以可行性高的方案進一步具體化。
在具體措施上,陳青敏提出推進受控試驗機制(sandbox),發展基於數據的無抵押或低抵押貸款形式,並改革和提升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的運作效率。他還要求通過培訓、會計諮詢和管理軟件應用,幫助企業提升治理能力、實現財務透明,同時多元化銀行體系外的融資渠道,如投資基金、債券和合適的金融機構。他指出,問題不只是銀行體系缺少可貸資金,還在於風險評估方式和企業吸收資金的能力;若這一瓶頸無法解決,稅收、生產經營場地、技術和市場等其他支持政策也難以充分發揮效果。
就草案完善方向,陳青敏強調應以企業為中心,按成長階段提供支持,從“撥款”思維轉向“創造條件發展”。他認為,儘管法律、法令和通知中已有不少支持規定,決定成敗的關鍵仍在組織實施環節,因此此次修法必須帶來實質變化,克服政策已頒佈但企業難以接觸或未能充分享受的情況。他要求把支持政策與問責和具體產出結果掛鉤,確保公開透明,並建立機制讓企業清楚瞭解哪些政策可獲得支持、享受條件、由哪個機構負責處理以及執行結果如何。他還提出,應優先對超微型企業和轉型為企業的經營戶提供實質性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