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議會10月28日在第七次會議上通過一項決議,對Mường Thanh集團12個存在土地和建設秩序違規的項目適用特殊處理機制。據市方核查,這12個項目最初獲批6759套住房,實際建成24943套,多出18184套。
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常務副主席楊德俊表示,這些項目的違規規模大、持續時間長,若僅適用常規法律框架難以徹底解決,可能影響安全秩序和居民權益。市方將針對每個項目制定單獨的整改方案,並指導鄉級政府按分級權限執行任務。
決議確立的一項原則是,合法購買、受讓住房且對違規行為無過錯的購房者,不承擔開發商整改後果所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對需要搬遷的住戶,補償和安置義務優先於開發商上繳違法所得及履行土地財務義務;購房者可獲補償,並優先購買開發商旗下住房項目中的住房,符合社會住房條件者可不經搖號優先購買或租購。無需搬遷的住戶繼續按合同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在完成規定財務義務且開發商完成土地財務義務後,可獲發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所有權證書。
決議同時明確,特殊機制並不意味著所有違規工程都予保留。每項工程須就規劃、承重安全、消防和必要基礎設施接受評估:達標部分可有條件保留,不達標部分須處理,包括拆除。整改費用由開發商承擔,屬開發商責任的款項不由財政支付,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決議通過後,河內將繼續核查,確定12個項目中哪些工程可有條件保留、須拆除或須改變功能。
同一決議還涉及還劍坊古街區的居住困難群體。楊德俊介紹,古街區有902戶、3621人居住在多戶共住的房屋中,人均居住面積不足5平方米,居住條件不達最低標準,常面臨安全和火災爆炸風險,且無力自行改善住房。
據此,河內市人民議會通過主張,允許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群體不經搖號購買或租購社會住房,初期在還劍坊實施。政策適用於決議通過前已登記常住並實際居住、符合面積標準、有需求、自願登記且經坊人民委員會批准者;每戶只能購買或租購一套,且只解決一次。售價、租購價、手續和優惠貸款按社會住房規定執行,不因居民購房產生直接財政支出。
市方計劃在2026年每個項目拿出不超過20%的可售房源,可在9個項目安排552套,並在2027年繼續補充。市人民議會都市委員會主任陳合勇提出,應明確人均面積低於5平方米這一門檻的認定依據,並排查面積略高於門檻的住戶,以免遺漏真正困難的家庭;他還建議制定居民遷出後舊住房面積的管理方案,並核算安置地點的房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