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部就職業教育學費減免的適用範圍作出說明:從中級升讀高級的銜接生,如果所學專業屬於中央職業教育管理機構規定的重體力、有毒有害、危險職業目錄,可以按現行規定享受70%的學費減免。

這一答覆針對一名讀者家屬的具體情況。該學生本人不屬於免學費對象,但其選擇的專業在重體力、有毒有害、危險職業目錄之內,家屬因此詢問能否適用減費政策。教育部援引第238/2025/NĐ-CP號法令第16條第1款b項,其中列明減70%學費的對象包括學習宮廷雅樂、嘲劇、 tuồng、改良劇、舞蹈、雜技等專業的學生,以及職業教育中部分重體力、有毒有害、危險職業的學習者,具體目錄由中央職業教育管理機構規定。

按教育部的解釋,判斷關鍵在於所學職業是否列入上述目錄,以及學生是否處於中級升高級的銜接學習階段;兩項條件同時滿足,即適用70%減費。該說明未涉及其他減免檔次或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