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音樂家協會10月29日上午在河內舉辦“數字時代音樂版權保護與商業化”研討會,分析網絡侵權現狀,現場體驗作品篩查與標識技術,並討論幫助作者保護及商業化藝術產品的方案。協會主席、少將音樂家德鄭在會上講述,不僅音樂家江山發佈自己創作的歌曲《午夢》時被“打棍”,他本人也遇到類似情況。
德鄭說,幾年前越南音樂家協會製作了一張收錄10首歌曲的專輯,其中包括他作曲、蘇東海作詞的《野花》。當時收錄該專輯的單位保存了音頻文件後賣給另一家中心,該中心隨後把整張專輯拿去登記版權。後來他把自己這首歌放到個人頻道播放時,頻道因被認定侵權而被“打棍”並封停頁面。他只得請懂技術的人辦理手續、提供法律文件證明所有權,才成功“討回”部分作品的版權並恢復頻道。
德鄭認為,數字時代讓越南音樂更容易接觸全球數百萬聽眾,但也帶來復雜而精細的侵權行為等前所未有的挑戰。他說,為保護藝術勞動成果,不能停留在憤怒或抱怨,而需要切實、同步的行動,“技術帶來的挑戰必須用技術本身來解決”。會上多名音樂家就利用技術應用保護知識產權、最大化商業價值提出問題。
音樂家江山向《青年報》表示,她授權越南音樂版權保護中心(VCPMC)開發自己的音樂,但此前並不清楚該中心在哪些頻道、以何種方式為她開發或追討版權。她認為音樂家非常需要技術平臺,幫助他們更方便地自行開發和監督。
一家科技單位代表說,為作品標識編碼有助於明確作品在何處被使用,控制權利層級、使用地點和時間,使開發過程透明;發現沒有授權電子痕跡的非法使用時,作者可據此要求下架、刪除或分享收入。與會技術專家認為,與美國、歐洲、日本、韓國或中國相比,越南在應用技術標識和管理版權方面仍有空白,原因是技術投入不足。
德鄭在會場外補充說,使用人工智能或新軟件控制作者權及相關權利很好,符合創新和數字化轉型趨勢。但他認為,儘管近期版權整頓力度較大,技術工具和軟件仍未跟上發展。他希望有更多軟件幫助作者登記和保護版權、讓使用者快捷申請授權,並希望保護機構加強登記方式宣傳。
對於音樂家如何辨別標準、可信的平臺,越南音樂家協會代表認為,國家科技管理機構需要嚴格管理登記、保存作者權的軟件和工具生產商,這些單位必須確保信譽和齊全許可證;否則能力不足的單位參與會損害信譽,使音樂行業局面更加複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