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局安全調查機關10月29日表示,已對案件立案、對嫌疑人立案並逮捕拘留56歲的張文藝(Trương Văn Thiên Tư),他是峴港天立仁英語中心(Trung tâm Anh ngữ Thiên Lập Nhân)經理。警方稱,他因涉嫌詐騙侵佔財產,正依越南《刑法》第174條接受調查。

據警方介紹,該中心雖獲峴港市教育培訓廳許可開展少兒英語培訓,但未獲準教授普通教育課程,也未獲準與外國機構開展教育、培訓合作。調查機關認定,在缺少必要許可證的情況下,張文藝仍以“Prinberk Academy”名義,為5至16歲學生組織全日制小學普通教育課程,每週上課5天、每天上午和下午各一場,學費為每月700萬至800萬越南盾。

警方指控,張文藝在運營過程中使用多種欺騙手段隱瞞中心的實際法律狀態,並對Prinberk Academy課程作出不實、誇大的宣傳,以取得家長信任。一些家庭聽信這些信息後,讓孩子從普通學校退學,轉入該課程就讀。上述指控尚未經法院審理判定。

這起案件也涉及家長如何核驗教育機構資質的問題。相關指引提出,家長在報名前應要求機構出示成立決定或允許成立文件、教育經營許可證及相關課程審批文件,並核對法人名稱、地址、教育階段、培訓類型和獲准活動範圍。對英語中心而言,尤其需要區分英語培訓許可與組織普通教育課程的許可。

指引還提出,若機構宣傳國際課程,家長應要求其提供課程批准或核准文件、教育合作方案以及發證機構信息,不宜僅憑外文名稱、廣告材料、網站或國際合作夥伴介紹判斷其合法性。在官方門戶網站查詢時,應將公佈信息與機構提供的材料相互對照;如有不明之處,可要求管理部門以書面形式確認。簽訂合同前,還應仔細閱讀課程、學費、退費以及結業證書或文憑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