諒山省監察機構就A1賓館財務管理與公共資產使用問題作出監察結論,認定該單位負責人存在管理鬆懈、責任不足,導致若干違規和缺點,並有違法跡象,具體責任需按規定審議處理。監察部門已將含犯罪跡象的卷宗移送諒山省公安,省公安於8月25日通報受理起訴建議。
上述內容載於諒山省監察機構第1330/TB-TTr號通知,該通知公開了2026年9月15日第720號監察結論,監察範圍是諒山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下屬A1賓館執行財務、資產管理法律規定的情況。A1賓館為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下屬公立事業單位,實行經常性支出自保機制,任務包括為省人民議會、省人民委員會各代表團安排餐飲住宿,並可利用現有設施開展經營活動以增加收入、彌補開支並逐步減少國家預算補助。
監察結論顯示,A1賓館負責人未充分履行財務和公共資產管理職責,存在管理鬆懈、缺乏責任的表現,放任一些違規和缺點發生,並有違法跡象。省監察部門據此將卷宗移送省公安,供其依法審議處理。省監察首長同時要求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A1賓館及相關機關單位主動排查、跟蹤並配合整改監察指出的問題和違規。
據監察結論披露,截至2025年12月31日,A1賓館有1名事業編制人員和31名合同工,設經理及行政組織、前臺、餐飲、廚房等5個下屬部門。設施方面,A樓為8層建築,有84間客房和3個會議室,2020年9月投入使用;C樓為廚房區域,建於1987年,2020年修繕升級;B樓有30間客房,建於1985年,已老化且目前未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