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處近日發佈警示,提醒民眾在通過社交平臺購買汽車、摩托車時提高警惕,尤其要留意售價明顯低於市場水平的售車賬號。該機構指出,此類交易中已出現以低價車輛為誘餌、要求買家先轉訂金後失聯的手法。
交警部門描述,行騙者常以“進口車倉庫”“清倉車倉庫”等名義開設社交賬號,發佈新車或二手車信息,配以多款車輛圖片和“進口”“原車主”“車況近乎全新”等宣傳語,標價從數百萬至數千萬越南盾不等。對方還承諾全國包運、協助辦理原始檔案和過戶,甚至聲稱買家無需預先付款,以此吸引想買低價車的人。
當有人聯繫後,對方會主動熱情諮詢,反覆就車輛質量和買賣手續作出保證。待買家開始相信,便要求其轉訂金、運費或車輛保管費以完成交易,並常以“有多人同時詢價”“需要留車”“須先付運費”等理由催促儘快轉賬。交警部門稱,收到錢後對方隨即切斷聯繫、註銷賬號或消失,買家既拿不到車,也難以追回款項。
除資金損失外,交警部門還提醒,通過社交平臺購車可能面臨法律風險,例如交易車輛來源不明、使用偽造證件或存在權屬爭議。該機構建議買家不要急於在核實賣家身份和車輛信息前轉訂金,對價格異常低廉、全國包運、無需訂金或承諾手續快捷等宣傳應仔細核查。
交警部門建議優先與賣家當面交易,到現場查看車輛實際狀況,將車架號、發動機號與車輛登記證對照,核實車主信息及相關證件的合法性,並確認對方有權合法出售車輛,不購買來源不明或證件有偽造跡象的車輛。買賣雙方還應遵守車輛登記、號牌回收和過戶的相關規定,買家可先了解賣家或店鋪此前的交易記錄與評價,不宜僅憑社交平臺上的圖片、視頻和介紹作決定。
交警部門表示,民眾一旦發現可疑跡象或疑似被騙,應保存聊天記錄、帖子截圖、收款賬戶信息和交易憑證,並向最近的公安機關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