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甌省公安廳在機場周邊重點區域設置120餘塊禁止無人機和飛控設備飛行的標誌牌,覆蓋4箇中心坊和10個鄉。省公安廳11月3日通報,這些標誌主要分佈在機場禁飛區和限飛區範圍內,安裝在民眾容易看到的位置,併兼顧城市景觀。

部分標誌牌附有二維碼,民眾掃碼可查詢禁飛區域清單、相關法律規定和宣傳手冊。省公安廳表示,設置標誌牌旨在管控可能影響機場淨空區的自發飛行活動,保障機場運行安全。

此前,安川坊公安發現並製作筆錄,對常住安川坊的P.T.A處以2500萬越南盾行政罰款,理由是其未獲主管部門頒發的飛行許可,擅自操作無人機和超輕型飛行器。該行為依據第282/2025/NĐ-CP號法令第8條第10款a項處理。

金甌省公安廳指出,違規使用飛控設備和無人機可能危及安全、國防和航空安全,組織和個人在操作設備前應瞭解相關規定。據提供的信息,未獲許可飛行或違規飛行可處以200萬至4000萬越南盾罰款,視情節輕重而定;嚴重情形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