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11月3日通報,市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已對阮日維(1995年生,芹苴市胡德建鄉)和阮黃明(2008年生,金甌省興美鄉)作出刑事立案決定,並以“故意損壞財產”罪對兩人提起公訴,同時下達逮捕令予以羈押,以便繼續調查。
據初步調查材料,2026年8月21日,阮日維和阮黃明在被嚴世孟辭去司機和隨車員工作後心生不滿。阮日維懷疑陳忠孝(1986年生,胡志明市福和鄉)曾勸說嚴世孟辭退自己,於是與阮黃明商量攔截並毆打陳忠孝。阮黃明同意後,準備了兩根長約80釐米的鐵製棒球棍作為兇器。
發現陳忠孝駕駛的卡車後,阮日維騎摩托車載阮黃明到車前攔截,要求陳忠孝下車。陳忠孝沒有同意,阮黃明便用鐵製棒球棍猛砸卡車左側車窗,隨後又砸前擋風玻璃,導致玻璃破碎。福和鄉財產定價委員會認定損失總額為1280萬越南盾。
2026年11月1日,胡志明市公安調查警察機關作出刑事立案和起訴決定,並下令逮捕兩名被告以實施羈押。福和鄉公安藉此提醒民眾提高守法意識,在工作和生活中發生矛盾時保持冷靜、剋制情緒,通過對話、協商或請主管機關介入解決,不要因個人懷疑和不滿使用暴力或侵害他人健康與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