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衛生部正在完善一份通知草案,擬為醫生執業許可證的新發和重發統一實踐培訓框架,覆蓋內科、預防醫學、傳統醫學和口腔頜面四個執業範圍。草案預計自11月15日起生效,要求醫生在獲發執業許可證前完成12個月實踐。

根據草案,12個月實踐按“3+9”結構分配:前3個月為重症急救實踐,訓練醫生識別、評估和初步處理常見急症,實施基本急救技術、監測生命體徵並處理危及生命的情況;其後9個月按具體執業範圍進行專業實踐。以內科醫生為例,需完成內科、外科、兒科和婦產科等多臨床科室輪轉,並參與臨床操作、協助手術及相應專業技術。

草案還要求將診療法律知識、專業規章、職業道德、患者安全和溝通技能貫穿實踐全過程。醫生須能與患者、家屬和社區有效溝通,提供健康諮詢和健康教育,並支持患者參與治療決策。草案同時要求醫生遵守道德原則、行為規範和法律規定,體現責任、誠實、廉潔和對患者的盡心。

為防止實踐流於形式,草案設置三層強制評估:醫生須以臨床日誌記錄12個月實踐的全過程和數量;接受醫德及專業規章遵守情況評估;並向委員會報告病例和處理模擬臨床情境。越南衛生部下屬診療管理局表示,該框架並非新增培訓項目,而是將大學六年所學知識技能系統化並用於診療實踐。

草案稱,統一框架旨在全國範圍內統一最低實踐要求,並使培訓、實踐與能力檢查評估相銜接,後者預計自2027年1月1日起實施。目前尚無統一指導,各診療機構的實踐內容和要求不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