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1月4日上午就《電子身份識別與認證法》草案進行討論。胡志明市國會代表範仲仁在會上提出,生物識別信息一旦洩露便無法像密碼或卡片那樣更換,因此不能僅憑人臉、聲紋等特徵就認定認證系統安全。
範仲仁援引數據稱,截至10月2日,銀行業已為超過1.75億份個人客戶檔案完成生物識別比對。但他同時提到,越南國家銀行支付司代表10月8日強調,生物識別並非防範欺詐的唯一手段。他並引用清化省公安6月破獲的一起案件:涉案人員買賣近1000個銀行賬戶,利用賬戶持有人預先拍攝的照片合成視頻,並干預設備替換攝像頭畫面,從而繞過多家銀行的生物識別驗證。
針對草案中的認證等級設計,範仲仁指出,最高等級即第3級要求至少使用兩種要素,其中至少一種為特徵要素,而實踐中這一特徵要素通常是面部、聲音或指紋。他認為,在深度偽造技術日益精細的情況下,這一設計可能過度依賴生物特徵。他建議建立多層防護的認證體系,而非默認生物特徵最難偽造。
範仲仁還關注身份被冒用後的舉證責任問題。他提出,若不法分子用偽造圖像、視頻通過最高等級認證,認證結果可能反過來成為對被盜用身份者不利的證據。他建議補充原則:當事人及時報告並申訴身份被非法使用後,認證結果不應當然被視為其本人交易的證據,實施認證的機構應承擔證明認證過程符合防偽要求的責任。
此外,他建議對高風險交易強制適用第3級認證,並增加與硬件綁定的持有要素,例如身份證芯片,而非僅依賴同一部手機上的攝像頭和短信驗證碼。他還提到Viettel與政府密碼委員會11月3日推出由越南工程師設計的保密芯片,建議法律優先按路線圖採用本國掌握並已通過檢驗的芯片和密碼算法。
範仲仁同時提議,將國家機關和組織的正式視頻、圖像及發言與電子身份綁定,便於民眾通過VNeID核驗。他在發言結尾表示,這部法律不僅要證明認證系統安全智能,還須確保沒有一位民眾有義務去證明“自己是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