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平省城都人民信貸基金(Quỹ tín dụng nhân dân Thành Đô)因出現侵佔財產犯罪跡象被警方立案,兩名涉案人員被逮捕並起訴。警方在初步調查中認定,涉案人員實施了七類違法行為以侵佔財產,並已追回1300億越南盾的壞賬及違規資產。

該基金副經理俊英(Tuấn Anh)表示,基金目前處於管理機構的遠程監控之下,各項活動接受檢查與監督以確保合規。他稱,基金仍維持吸收存款業務,但新增貸款業務已暫停,機構正集中回收此前發放的貸款。涉及該案的部分內容仍在警方調查過程中。

越南國家銀行第七區域分行(轄清化、寧平兩省)副行長阮文傑(Nguyễn Văn Khiết)認為,人民信貸基金模式仍適合農村地區居民就地存款、貸款和辦理金融交易的需求,問題核心不在模式本身,而主要在於治理和人員因素。他表示,董事長與經理相對獨立、相互檢查監督的基金,財務和支出通常控制得更好;反之,管理層缺乏制約甚至相互勾結掩蓋違規,外部監督就會遇到較多困難。

阮文傑稱,第七區域分行正加強檢查監督,並與地方職能部門配合,措施包括定期與公安和鄉級政府召開例會,掌握各基金運營情況以及時發現異常跡象。管理機構同時要求各基金強化內部控制部門的責任,主動排查運營情況,及時報告困難和風險跡象。

據越南人民信貸基金協會統計,全國31個省市共有約1100家人民信貸基金,其中興安省142家、河內市98家、海防市96家、寧平省91家、富壽省74家、清化省60家。此前舊寧平省境內已有嘉遠縣米市鎮人民信貸基金髮生違規,慶和省監察機構2026年10月建議對福民市鎮人民信貸基金相關違規立案,涉及2011年至2025年期間的若干個人;清化省東明人民信貸基金則被認定存在利率、貸款審核草率等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