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書記處頒佈第228號規定,對線上黨組織生活作出系統規範。該規定由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錦秀簽署,自11月3日起生效,取代2022年12月27日第03號指導意見中關於線上黨組織生活試點的內容。規定明確,線上形式只是必要情況下的輔助方式,不得濫用替代具備條件舉行的線下活動。
根據規定,線上黨組織生活僅適用於黨委、黨組織和黨支部的必要活動,包括定期活動和專題活動,且須具備相應條件,並由有權限的黨委決定。書記處要求,線上活動須遵守黨章和中央關於黨組織生活制度的規定,堅持民主集中制、批評與自我批評原則,保持黨組織生活的領導性、教育性和戰鬥性。
規定列出四類不得在線上進行的內容:一是組織與幹部工作及內部政治保衛工作;二是審查、篩查並將不合格黨員清除出黨,以及審議決定除名黨員、審議黨員退黨申請;三是檢查、監督和執行黨紀工作;四是涉及無記名投票的內容。
在技術和管理層面,線上活動須通過電子黨員手冊應用管理,並在滿足功能、技術、網絡安全、信息保密和數據安全要求的會議平臺上進行。活動前須檢查技術條件、在應用上建立或更新活動信息,並通知參會人員、時間和保密要求。主持人負責點名、身份驗證和全程人員控制;如出現技術或信息安全故障,主持人可暫停、切換備用平臺或另擇時間重新組織,並在記錄中寫明。
規定還要求黨員全程參加,並對自己的發言和表決負責。未經主持人按規定允許,黨員不得錄音、錄像、截屏、複製或傳播活動內容和資料;須在合適且保證私密的地點參加,不得將賬號或驗證信息交給他人,不得讓無關人員參與、旁聽或接觸活動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