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健身越南连锁(California Fitness & Yoga)在河内及多个省市关闭全部门店,胡志明市仅剩3家,引发大量会员对已付会费和个人物品的担忧。多名会员表示,闭店通知多在深夜发布,来不及取回存放在储物柜的个人物品,公司也未就退款或转店安排作出说明。
河内会员黄德(Hoàng Đức)称,他持有终身卡,去年在员工反复推销下续约世纪卡(Centuryon),新卡尚有4年有效期,对应约2000万越南盾。他还向账户充值用于购买饮品,并称个人物品仍留在已关闭门店的储物柜中。另一名河内会员清心(Thanh Tâm)刚以约2600万越南盾续了5年卡,目前剩余2年,约合1000万越南盾,正等待公司回应。
在胡志明市,会员阮(Nguyên)原在Landmark门店训练,支付1200万越南盾购买24个月套餐,尚余1年。虽然胡志明市未全部关闭,但内城仅剩3/2门店,另有平阳省两家门店,部分会员因交通不便被迫停止训练。闭店前数日,公司代表Dane Fort曾到健身房双手合十向顾客道歉;此前他也在粉丝页视频中代表管理层向会员、员工和合作伙伴致歉。
胡志明市律师阮登思(Nguyễn Đăng Tư)表示,根据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2条第3款,除另有约定外,消费者有权单方终止连续服务合同,仅需支付已使用部分。他认为,门店关闭导致会员无法按约使用服务,是要求解决的重要依据,建议会员以书面形式提出退款要求,并附合同、付款凭证和闭店证据;若企业不处理,可请求消费者保护机构协助谈判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律师阮维进(Nguyễn Duy Tiến)指出,若变更训练地点未经双方事先约定,可视为健身房违约,会员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还未使用部分费用,还可就实际损失索赔。他同时提到,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1条第2款规定,企业须在收到反馈或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确认接收,但这是确认期限,不是解决期限;第41条第3款要求连续服务停止须符合合同和法律规定,因维修等原因必须停止的,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不可抗力除外。律师强调,需具体审查闭店情况、通知内容和公司回应,才能判断是否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