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10月28日表示,已对5名嫌疑人作出起诉决定,罪名是“赌博”,适用《刑法》第321条第2款;同时对上述嫌疑人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的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调查认定,2026年2月至3月期间,武玉世(2002年生,宁平省古礼乡)、阮文仿(1991年生,兴安省如琼乡)、范文维(1989年生,兴安省乐道乡)、陶友孝(2000年生,兴安省志明乡)和宋维允(1988年生,兴安省瑞英乡)使用可联网的智能手机和电脑,访问“nohu90.com”“bwing”“Fun88”“onbet.com”等在线赌博网站。
兴安省警方称,这些人注册账户、绑定银行账户,并通过网站提供的银行账户充值,以百家乐、老虎机、大小点、足球博彩、摇骰子等多种形式参赌,涉案金额合计5100万越南盾。
根据《刑法》第321条,利用互联网、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或电子手段实施赌博的,适用3年至7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区间。兴安省警方同时提醒民众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不要注册账户或向非法博彩网站、应用充值,发现相关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