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10月28日表示,该省已要求省公安厅及相关部门加强对黑信贷相关犯罪和违法行为的防范与打击。省方在评估中指出,经过七年多落实政府总理第12号指示,当地在防范黑信贷犯罪方面取得多项成果,公共区域张贴、散发贷款广告传单的现象不再像此前那样公开、肆无忌惮,民众对黑信贷的警惕意识有所提高。
不过,庆和省认定黑信贷已逐渐从传统活动转向网络空间并借助高技术手段,通过设立应用程序、在Zalo、Facebook、TikTok等社交平台投放金融贷款广告。其手法是以手续简单、介绍佣金高等条件发出邀请,容易接触到有借款需求的人,从而给职能机关的防范和追查造成困难,潜藏复杂演变。
省方分析的原因包括:部分民众需要无需抵押资产的借款,又无法满足正规信贷渠道的贷款条件,于是转向个人或黑信贷机构借钱;一些人用闲钱直接放贷或充当中介。此外,关于民间借贷法律政策以及黑信贷手法、危害和危险程度的宣传不够经常、连续,效果有限;部分单位和地方负责人尚未真正重视指导干部职工参与防范,对第12号指示的阶段性总结进展缓慢,仍存在视之为公安力量职责的心态,导致执行流于形式。
根据部署,省人民委员会责成省公安厅牵头,指导、跟踪、检查并督促各机关、单位和地方落实第12号指示以及公安部、省方关于防范和打击黑信贷犯罪的有关要求;同时配合省人民委员会检查各地防范工作,并配合科技厅对疑似提供金融、在线贷款服务的组织和企业的软件及信息系统进行技术鉴定,以阻止黑信贷变相活动。
科技厅被要求指导当地电信运营商核查、标准化用户信息,使其与国家人口数据库一致,并与省公安厅交换信息,以及时发现、回收和双向锁定有依据认定与黑信贷活动相关的预激活SIM卡和垃圾SIM卡。庆和省还建议越南国家银行第10区域分行加强对当地货币和银行活动的国家管理,指导信贷机构和支付服务提供方主动跟踪、定期排查和严密监控,以及时发现与黑信贷相关的可疑支付账户和电子钱包。
省方要求加强检查监督,并指导当地信贷机构强化内部检查控制,以及时发现和阻止异常交易及与黑信贷、诈骗和银行领域违法行为有关的迹象;严禁银行员工参与、协助或居间介绍黑信贷嫌疑人、高利贷、借新还旧或利用违规接受第三方资产抵押、授权书谋取私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