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29日上午继续审议《土地法》修订草案,农业与环境部长郑越雄就国会代表关心的收回土地、地价确定等问题作说明。据其表述,草案中为国家、公共利益发展经济社会而收回土地的规定符合宪法,并具体化党中央决议及相关决议。
郑越雄称,上述规定确保程序严密,既不滥用收回土地,也不给项目推进造成困难。他表示,草案还体现思路转变,即国家收回土地时从补偿被收回财产转向为民众重建生活,改善被收回土地者的居住条件、生活与生计。
在商业住房项目通过协议取得土地使用权方面,郑越雄说政府建议继续按国会第171号决议开展试点,暂不将这一内容写入法律。关于地价,草案继续规定由国家决定地价,地价按地价表与地价调整系数确定,不规定具体地价;地价表与调整系数由省级人民议会颁布,自2028年1月1日起适用。
在土地领域行政手续改革与数字化转型方面,郑越雄介绍,草案规定每块土地赋予全国统一、唯一的标识码,作为国家数据库中相关标识码的参照。他称,当土地数据达到“准确、完整、干净、可用”并统一共享后,民众办理行政手续将更简便;主管部门不得要求补充已公布在土地数据库中的材料,需补充通知的只能进行一次。
郑越雄还表示,政府已责成农业与环境部建设土地数据库,须在2026年内完成。他称,全国1.05亿块土地中已有逾7000万块具备数据,其中4400万块已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与统一共享;若获允许,当日下午即可为全体国会代表安装该系统,以便随时查看。
越南国会10月29日按第二次会议议程在会场讨论《土地法(修订)》草案,草案共13章112条,较2024年土地法减少3章148条,重点涉及土地使用权及土地分配、租赁和用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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