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正在审议《土地法》修订草案。得乐省国会代表阮黄江在国会走廊接受越通社采访时表示,当地有超过10万公顷土地在民众生产用地与农林场用地之间存在重叠,部分面积民众已耕作数十年,至今仍无法解决法律手续问题。
阮黄江称,这些纠纷源于多个历史阶段:边境地带安置居民、上世纪80年代设立农林场并跨省调人开垦,以及后来农林场改制为股份公司,导致哪部分土地由农林场管理、哪部分由民众自行开垦变得难以界定。他还提到,部分地块档案上仍登记为林地,但民众自解放后已实际开垦耕作。
针对上述情况,阮黄江建议按民众开垦使用土地的年限分类处理:开垦不足10年的,坚决收回并恢复森林;开垦10至20年的,可考虑发展林下经济模式;开垦超过30年的,应建立机制分配土地,让民众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对于农林场土地,他主张按不同改制模式逐类明确划给地方、划给民众生产或交回国家管理的面积。
阮黄江还提出,省份合并和取消县级后,闲置土地和房产尚无彻底处理机制,涉及宗教的土地也需在法中明确,以便地方执行。他称此次修订发生在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和省份合并背景下,土地问题更加复杂,希望起草机构研究实际、提出根本性解决办法。
报道同时提到,政府副总理胡国勇要求研究只将框架性、原则性规定写入修订后的《土地法》,以减少频繁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