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30日就《基层民主法(修订草案)》进行讨论。草案旨在将执政党关于基层民主的新主张及时制度化,并继续完善与两级地方政府组织模式和数字化转型要求相适应的法律基础。
草案中引入“数字民主”内容,允许民众借助技术手段参与监督和意见反馈,被国会代表视为本次修订的突破点之一。海防市国会代表团专职副团长阮氏越娥表示,数字民主受到代表和选民高度期待,但仅有严密的法律条款还不够,数字基础设施是必须正视的条件。
阮氏越娥指出,各地经济社会条件和基础设施并不均衡,偏远地区、农村困难地区在推行基层数字民主时更需要关注数字基础设施。她还提到基层人力资源问题:即使投入建设物质基础设施,如果基层干部不熟悉技术、民众不习惯使用数字应用,参与仍会面临困难。她主张通过实质有效的培训提升干部操作能力,而非一味招聘信息技术专家。
在立法进程方面,阮氏越娥评价草案经过多轮审慎审查,国会文化与社会委员会此前的全体会议已进行深入讨论,起草机构也较充分地吸收了建议,提交本次会议的版本比初稿完善许多。她称此次调整紧扣两项标准:与当前两级地方政府组织模式相兼容,以及确保民众通过透明的意见征集形式实质行使权利。
为避免适用中的技术性堵点,阮氏越娥与多名代表在小组和会场讨论中建议量化基层民主执行委员会的人员结构,明确规定成员人数为奇数,以便在征求意见时形成决定,避免出现50比50的僵局导致表决难以判定。她还建议强制规定女性参与该委员会,认为这既符合性别平等原则,也有助政策审议更周全。
此外,多名代表提出执行保障问题,包括经费来源和直接从事该工作的人员报酬。阮氏越娥表示,国会和起草机构需结合当前预算条件作出合理计算,让基层干部更有动力投入,使这部法律真正在社會生活中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