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网约车平台Grab在监管部门介入审查价格与费用政策后,宣布调整对司机的收费方案。据《青年报》11月5日报道,Grab承认其灵活应用使用费的计算方式存在不足,导致司机难以追踪每趟行程的扣款和实际到手收入。此前有司机反映,乘客支付3.7万越南盾的GrabCar车费,司机仅收到1.95万越南盾,差额达1.75万越南盾。
Grab表示,自2024年起公司改用灵活应用使用费,取代固定费率,费用依据行驶距离、司机前往接客点的时间、天气、交通状况以及下单时的供需情况确定。公司称这一算法旨在反映司机每趟付出的劳动,并调节平台上的车辆与乘客需求。但Grab也承认,该方式未能充分满足司机对透明度和计算便利性的期待,司机所缴费用与乘客所付费用之间的对应关系尚未优化,部分行程尤其是短途行程的司机实收金额可能不如预期。
在与越南工贸部国家竞争委员会沟通后,Grab提出多项政策调整。其中,GrabBike和GrabCar的应用使用费上限降至乘客支付总额的25%,此前分别为28.76%和28.28%。自11月10日起,Grab收取的平台费与应用使用费合计上限设为乘客支付金额的32%,不含税费和代收款项。Grab还称,经核查2024年以来的行程,约0.13%的行程分成扣款超过35%,原因包括某些时段的供需波动或算法错误导致费用超出系统设定。
Grab表示将向受影响司机退还约39亿越南盾,退款自11月5日开始,仍在运营的司机款项会自动存入钱包。公司称已采纳国家竞争委员会的意见,并将继续与司机对话完善政策。国家竞争委员会则表示将继续监督执行情况,要求Grab定期报告价格、费用政策及司机实际收入。Grab提供的数据显示,实行灵活费用两年间合作司机数量增长76%;2026年前8个月,司机总收入(含奖金)占乘客支付总额的71.6%,但该比例为整体口径,并非单趟行程的司机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