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網約車平臺Grab在監管部門介入審查價格與費用政策後,宣佈調整對司機的收費方案。據《青年報》11月5日報道,Grab承認其靈活應用使用費的計算方式存在不足,導致司機難以追蹤每趟行程的扣款和實際到手收入。此前有司機反映,乘客支付3.7萬越南盾的GrabCar車費,司機僅收到1.95萬越南盾,差額達1.75萬越南盾。

Grab表示,自2024年起公司改用靈活應用使用費,取代固定費率,費用依據行駛距離、司機前往接客點的時間、天氣、交通狀況以及下單時的供需情況確定。公司稱這一算法旨在反映司機每趟付出的勞動,並調節平臺上的車輛與乘客需求。但Grab也承認,該方式未能充分滿足司機對透明度和計算便利性的期待,司機所繳費用與乘客所付費用之間的對應關係尚未優化,部分行程尤其是短途行程的司機實收金額可能不如預期。

在與越南工貿部國家競爭委員會溝通後,Grab提出多項政策調整。其中,GrabBike和GrabCar的應用使用費上限降至乘客支付總額的25%,此前分別為28.76%和28.28%。自11月10日起,Grab收取的平臺費與應用使用費合計上限設為乘客支付金額的32%,不含稅費和代收款項。Grab還稱,經核查2024年以來的行程,約0.13%的行程分成扣款超過35%,原因包括某些時段的供需波動或算法錯誤導致費用超出系統設定。

Grab表示將向受影響司機退還約39億越南盾,退款自11月5日開始,仍在運營的司機款項會自動存入錢包。公司稱已採納國家競爭委員會的意見,並將繼續與司機對話完善政策。國家競爭委員會則表示將繼續監督執行情況,要求Grab定期報告價格、費用政策及司機實際收入。Grab提供的數據顯示,實行靈活費用兩年間合作司機數量增長76%;2026年前8個月,司機總收入(含獎金)佔乘客支付總額的71.6%,但該比例為整體口徑,並非單趟行程的司機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