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乐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办公室11月6日表示,已对37岁男子裴俊忠(Bùi Tuấn Trung,居住于得乐省新立坊)作出起诉决定,并对其采取为期4个月的羁押措施,以调查两项行为:性侵未满16岁者,以及与13岁至未满16岁者发生性关系。
调查机关初步信息显示,裴俊忠曾与两名女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育有3名子女。近期他到得乐省西部各乡做雇工,住在14岁女童T.的父亲M.家附近。他多次到M.家喝酒,其间与T.相识,并在社交平台脸书上加为好友,经常发消息联系。
据调查机关称,2025年6月,裴俊忠趁T.父母外出之机,诱骗T.到附近一处废弃房屋实施性侵。随后他拿出手机假装拍摄,以此威胁T.,阻止她将事情告诉成年人。2026年4月,他继续发消息约T.到他租住的房屋,在那里再次诱骗并侵害T.。
2026年8月底,T.的家人检查孩子的手机后发现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得乐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办公室表示,案件仍在继续调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