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1日起,越南两项与能源价格相关的政策同日生效:各类汽油的特别消费税税率降至0%,平均零售电价下调2%。这两项调整在燃料价格和能源成本仍对整体物价构成压力之际推出。
越南财政部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平均同比上涨4.57%,其中燃料价格同比上涨13.09%,是推高整体指数的主要因素之一。统计局服务与价格统计司司长阮秋莺表示,生活用电在CPI篮子中的权重为4.81%,汽油权重为4.53%,两类商品合计占9.34%,其价格变动对消费价格水平影响明显。
河内市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教授莫国英分析称,电价下调与汽油特别消费税归零是积极、务实的决定,直接降低企业投入成本。他以月生产成本10亿越盾、电费占1亿越盾的企业为例,若实际电价下降2%且其他因素不变,每月可节省约200万越盾,相当于总成本的0.2%。
莫国英同时指出,受益程度因企业成本结构而异:用电量大的企业感受更明显,而成本主要集中在原材料、人工或贷款利息的企业,获得的支撑相对有限。对汽油而言,实际收益取决于购油量和购买时点;对运输企业来说,还取决于承运方是否相应调整运价。他认为,这些措施为企业稳定售价、改善竞争力留出空间,但不足以让中小企业整体出现明显转变,因为订单不足、库存占压资金和客户回款慢等问题无法仅靠能源成本下降解决。
阮秋莺评价说,此时下调电价和汽油价格是积极、及时的举措,体现政府对民众生活、生产经营和通胀控制目标的关注。她表示,两类商品价格下降有助于减轻年底CPI上涨压力、稳定通胀预期;汽油价格的影响还会通过运输、流通和商品分销环节传导,运输成本有条件随之下降,从而抑制其他商品和服务涨价。她同时指出,对消费价格水平的实际影响,还取决于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以及企业能否把节省的投入成本转化为市场售价的下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