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1日起,越南兩項與能源價格相關的政策同日生效:各類汽油的特別消費稅稅率降至0%,平均零售電價下調2%。這兩項調整在燃料價格和能源成本仍對整體物價構成壓力之際推出。
越南財政部統計局的數據顯示,今年前10個月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平均同比上漲4.57%,其中燃料價格同比上漲13.09%,是推高整體指數的主要因素之一。統計局服務與價格統計司司長阮秋鶯表示,生活用電在CPI籃子中的權重為4.81%,汽油權重為4.53%,兩類商品合計佔9.34%,其價格變動對消費價格水平影響明顯。
河內市中小企業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教授莫國英分析稱,電價下調與汽油特別消費稅歸零是積極、務實的決定,直接降低企業投入成本。他以月生產成本10億越盾、電費佔1億越盾的企業為例,若實際電價下降2%且其他因素不變,每月可節省約200萬越盾,相當於總成本的0.2%。
莫國英同時指出,受益程度因企業成本結構而異:用電量大的企業感受更明顯,而成本主要集中在原材料、人工或貸款利息的企業,獲得的支撐相對有限。對汽油而言,實際收益取決於購油量和購買時點;對運輸企業來說,還取決於承運方是否相應調整運價。他認為,這些措施為企業穩定售價、改善競爭力留出空間,但不足以讓中小企業整體出現明顯轉變,因為訂單不足、庫存佔壓資金和客戶回款慢等問題無法僅靠能源成本下降解決。
阮秋鶯評價說,此時下調電價和汽油價格是積極、及時的舉措,體現政府對民眾生活、生產經營和通脹控制目標的關注。她表示,兩類商品價格下降有助於減輕年底CPI上漲壓力、穩定通脹預期;汽油價格的影響還會通過運輸、流通和商品分銷環節傳導,運輸成本有條件隨之下降,從而抑制其他商品和服務漲價。她同時指出,對消費價格水平的實際影響,還取決於其他商品和服務價格走勢,以及企業能否把節省的投入成本轉化為市場售價的下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