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6日,在庆和省,司法部组织了一场关于律师和公证领域预防和打击洗钱的法律研讨会。
洗钱的流程
越南国家银行预防洗钱局副局长阮氏明书女士表示,包括银行、房地产和非正式汇款在内的三个领域在越南存在较高的洗钱风险。
据书女士介绍,在越南,预防和打击洗钱的牵头机构是国家银行,对这些行为的制裁极为严厉。
书女士分析道:要审判一起洗钱案件,必须确定三个基本要素,包括确定犯罪所得资产是哪些;存在掩盖资金和资产非法来源的行为;存在合法化犯罪所得资产的动机(目的)。
洗钱的流程始于安排阶段,即将“脏钱”引入金融系统,然后是分层阶段,这取决于犯罪分子的水平,最后阶段是整合,将资金重新投入流通。
书女士还表示,律师领域的洗钱风险涉及他们在房地产交易中的参与,尤其是在起草合同和提供房地产交易咨询方面。
最近,不少律师站出来为房地产转让交易作证。这些交易大多不符合转让条件,因此无法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证或合同认证。
她还提到,利用民众缺乏了解的情况,一些对象通过描绘项目、分割农业用地出售地块,并利用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伎俩,骗取客户数十亿越南盾。
此外,公证员的洗钱风险可能源于公证员在执行公证过程中的角色。
“预防洗钱必须遵循纵向路径,以确保信息的保密性,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可疑交易。”——书女士提醒道。
律师和公证员应如何预防和打击洗钱?

司法部司法辅助局代表武氏理女士认为,律师和公证员是直接执行可能产生洗钱风险交易的主体,因此遵守预防和打击洗钱的规定应被确定为强制性的法律义务和职业道德要求。
据理女士介绍,在执业过程中,公证员和律师应主动充分实施客户识别、验证、更新信息和评估风险水平的措施,并按照法律规定,完整保存交易档案和文件,确保在必要时能够追溯。
特别需要提高责任意识,发现并拒绝执行有异常迹象、可能涉及掩盖资产非法来源行为的交易。
对于律师和公证执业机构,需要制定并颁布内部预防和打击洗钱的流程,内容清晰、可行,适合各单位的规模和运营特点。
其中需要明确个人和部门在实施客户识别、风险分类、交易监控和按规定报告方面的责任。
对于国家机关,司法辅助局代表建议加强指导和培训活动,深入讲解新规定和预防洗钱的规定。
需要加强司法部、公安部、国家银行等机构之间的跨部门协调,以确保在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时的连通性,特别是对于有犯罪迹象的案件。
(编译:Cici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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