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是重度残疾人,很难自理。现在他想和同村的一个女人结婚。请问法律是否禁止重度残疾人结婚? 读者阿让,广义省,提问。
以下是广义省司法部法律专家范文忠的答复:
根据2010年《残疾人法》第14条关于禁止行为的规定,具体如下:
1. 歧视、区别对待残疾人。
2. 侵犯残疾人的身体、人格、名誉、财产、合法权利和利益。
3. 引诱、诱导或强迫残疾人实施违法行为。

4. 利用残疾人、残疾人组织、为残疾人服务的组织、残疾人的形象、个人信息或状况谋利或实施违法行为。
5. 有抚养、照顾残疾人责任的人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法律规定的抚养、照顾责任。
6. 阻碍残疾人的结婚权和抚养子女权。
7. 在确定残疾程度和发放残疾证明方面弄虚作假。
此外,《婚姻家庭法》第8条关于结婚条件的规定也没有禁止重度残疾人结婚。因此,如果您的哥哥符合结婚条件,如年满20周岁以上、双方自愿结婚、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可以正常登记结婚。
因此,如果您的家人或任何人故意阻碍结婚权,这属于违反婚姻家庭法的行为。此外,尽管您的哥哥在自理方面有困难,但他的伴侣可能会在余生中代替家人好好照顾他,因此家庭应支持这一决定。
(编译:Cici;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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