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防部正在征求关于修改补充3项涉及军官、专业军人、国防工人和职员退役一次性补贴制度的法令草案的意见。
根据草案,因组织编制调整而冗余的军官、任职年龄届满但军队无需求安排、或自愿提前退休以优化机构干部队伍的,可享受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提前退休一年领取5个月工资。现行标准为3个月工资。
这一政策也适用于被判定不再具备继续服役健康条件的人员。
越南国防部同时建议,提前退休但满足社会保险法规定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军官,不会因提前退休而降低养老金领取比例。
除养老金外,提前退休人员还可根据缴纳强制社会保险的工作年限领取补贴。工作满20年及以上者,前20年每年补贴5个月工资;从第21年起,每增加一年加发0.5个月工资。工作满15年至20年者补贴5个月工资。
计算补贴的工资基数为退休前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月工资。专业军人也适用类似政策。
草案还补充了支持军人退役后重新融入劳动力市场的政策。退役人员将获得职业培训、就业推荐等支持,由部委、地方及社会经济组织负责。
越南国防部表示,修改政策的原因是现行军官、专业军人的补贴制度与精简编制过程中对干部、公务员、职员的政策不一致。

据起草机构称,同样是因健康或工作质量原因提前退休,军官和专业军人目前仅按每提前退休一年领取3个月工资的标准补贴,而干部、公务员、职员则可领取5个月工资。
越南国防部认为这种差距未能确保条件相似的不同群体间的统一性。修改旨在使军队与干部、公务员、职员之间更加公平,同时支持未来军队机构的精简调整。
根据越南人民军军官法,现役军官的最高服役年龄按军衔分为:尉官50岁,少校52岁,中校54岁,上校56岁,大校58岁,将官60岁。
越南国防部预计,若法令通过,用于支付军队退役人员一次性补贴的预算将接近3000亿越南盾,比目前增加约1400亿越南盾。
(编译:Ivy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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