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5月29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开庭初审16名被告,案件涉及向河内市卫生局私人医药品执业管理科行贿、受贿和中介贿赂。
其中11名被告原为河内市卫生局的干部和职员。仅私人医药品执业管理科就有8人受审,包括原科长阮文德、两位原副科长苏资英、陈氏白玉以及多名专员和干部。
此外还有卫生局司机杜尹进、局办公室专员吴氏红芳,以及多名从事私人医疗药品执照申办中介的“掮客”。
审判委员会由5人组成,由审判长武光辉主持。
将许可流程变为“有偿服务”
根据起诉书,2019年至2024年间,私人医药品执业管理科的多名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钱财,为私人医疗药品机构在审批许可时“提供便利”、指导纠正违规、减少错误记录或忽略违规行为。
受贿总额超过38亿越南盾。
私人医药品执业管理科是河内市卫生局的下属单位,负责诊疗活动许可证的新办、换发、变更以及药品经营条件合格证的核发等工作。
该科还直接组建考察组,对辖区内的诊所、药店和药品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评估和事后检查。

据诉讼机关称,许多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医疗药品机构为了快速获批,主动找中介“跑”证。
“跑”证的价格根据不同类型的文件而定。药店GPP合格证的价格在1500万至2000万越南盾之间,而私人诊所的诊疗活动许可证则高达6000万至7000万越南盾,甚至更高,起诉书指出。
收钱后,中介与负责审批的干部勾结以获得“帮助”。据起诉书,这些帮助包括指导如何应对检查团、减少违规记录、忽略违规行为或加快文件处理速度。许多本应被拒批的违规情况在交钱后被忽略。
据检察院称,被告的行为削弱了国家对医疗卫生领域的管理效力,使不达标的机构仍能参与诊疗和药品经营活动。
686家机构交钱“跑”证
调查机关认定,河内市共有686家私人医疗药品机构通过中介交钱,以获得许可或让违规行为被忽略。
这些中介从上述机构共收取约86.7亿越南盾。在将钱转交给卫生局干部后,中介团伙获利约8.5亿越南盾。
被认定活动最猖獗的两名中介是阮氏碧和裴兰英。这两人被控从473家私人医疗药品机构收取超过52亿越南盾。
他们不仅直接收钱,还负责分配文件、协调其他中介或将钱转交给审批干部。
一些中介如阮氏秋怀、阮氏海燕还指导诊所如何整理文件、布置设施以“蒙骗”考察团。
据案卷,有案例中中介提前准备好信封,写清收钱干部的名字,然后交给考察团前往机构。
诉讼机关认为,从“一窗式”部门接收文件到实地检查、审批和签署许可,整个流程都变成了收费的“地下服务”链条。
原副科长通过司机79次收钱
此案还暴露出一些非专业职员的中介角色,他们虽不直接从事专业工作,却参与收钱、把钱转给考察团。
其中,卫生局司机杜尹进被控多次从中介处收钱,在实地考察前转交给考察组成员。
据起诉书,原副科长苏资英通过该司机的账户间接收钱多达79次。
办公室专员吴氏红芳在“一窗式”部门工作,也被认定参与从中介收钱并转交给审批干部。
每次“帮忙”,芳获得50万至100万越南盾的报酬,总获利约1.8亿越南盾。
杜尹进还被控在转钱给工作团之前扣留了数千万越南盾。
在科室领导中,原科长阮文德、原副科长苏资英和陈氏白玉被认定共收受近14亿越南盾。其中被告苏资英被指收受最多,超过13亿越南盾。
除领导外,多名直接参与考察团的专员也被控收钱以隐瞒违规。
据案卷,被告阮氏辉在2022年3月至2024年底期间从中介收受近17亿越南盾,为258家药品零售机构“提供便利”。
被告杜廷龙被控收受近3.2亿越南盾,为56家机构快速办理许可。
庭审预计持续多日。
多名送钱者未被刑事处理
据起诉书,调查机关对数百名送钱的诊所和药店店主未予刑事处理。
据检察院,这些人员被认定存在被动心理,担心被刁难或文件被多次退回,因此不得不花钱办事。
此外,他们坦白供述、配合调查,因此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类似地,约30名来自检验中心、郡县卫生局等协作单位的干部收到了“感谢”红包,但被认为在许可审批中不起决定性作用,且获利金额不大,因此也未被刑事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私人医药品执业管理科的前任正副科长也未被迫究刑责。
检察院认定,两人称不知下属在审批过程中收红包,未收到报告,也未从中获利。
他们辩称自己并未刁难、也未要求机构送礼以获得许可。
(编译:Jon;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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