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河内市卫生厅的案件第二次开庭审理,但审判委员会仍决定退回档案,因为庭审中还有多项内容尚未查明。
该案有16名被告因受贿罪和介绍贿赂罪被起诉,其中11人原为河内市卫生厅的干部、职员。
其中,私营医疗、药品执业管理室有8名原领导、专员被审判,包括原室长阮文德、原副室长苏子英、陈氏白玉以及多名其他干部。
此外还有卫生厅的司机、一名办公室专员以及多名办理许可证的中介人员。
据初审法院称,与案件相关的一些内容在庭审中无法查明,因此审判委员会要求补充调查。
这是第二次开庭,审判委员会决定退回档案要求补充调查。

根据起诉书,从2019年至2024年,私营医疗、药品执业管理室的许多干部利用被交付的任务收受钱财,为加快颁发许可证或为医疗、药品执业场所的违规行为提供便利。
司法机关确定有686家诊所、药店和药品经营场所通过“中介”支付钱财,金额为每家药店1500万至2000万越南盾,每家诊所6000万至7000万越南盾。
中介收取的总金额约为86亿越南盾,其中超过38亿越南盾用于贿赂河内市卫生厅的干部。
值得注意的是,原副室长苏子英被指控收受超过13亿越南盾,其中79次通过卫生厅司机的账户间接收受钱财。
起诉书认为,作为审定组组长,苏子英统一放过违规行为,为多家诊所在未完全满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获得新办或换发许可证提供便利。
然而,在庭审中,苏子英只承认收受了1.66亿越南盾,并否认这是贿赂款项。
“同事们说您辛苦了,所以要了账号寄感谢费”,该副室长供述,并称多次拒绝,但“实在盛情难却才收下”。
对于上述证词,审判长武光辉认为,检查、监察和专业指导是国家管理干部的职能、任务,不能以此作为从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单位收受钱财的依据。
据审判委员会称,在收受钱财时,苏子英既是副室长又是审定组组长,因此从自己检查、审批的场所收受钱财,无论被称为“咨询费”还是“感谢费”,都违反规定,影响公务活动的客观性。
“被告可以帮助他人,但不能收受他们的钱财,即使是感情上的”,审判长强调。
经审判委员会分析后,苏子英表示已认识到错误,并自愿退还11.5亿越南盾以弥补后果。由于还有许多情节需要查明,审判委员会决定退回档案,让调查机关继续补充调查。
(编译:Jon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9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