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5日,胡志明市公安称,调查警察机关已对陈阮玉国宝、郑氏如玉琼、陈玉福、黄阮友胜和阮宝林提起公诉并逮捕,以调查“非法买卖毒品”罪。
此前,和兴坊公安工作组对胡志明市和兴坊3-2路436A/144C号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地点存放大量电子烟和电子烟用具,包括1783个内含香油的塑料烟弹头、60个黑色机身(用于吸电子烟)、2012个空心塑料烟弹头(用于生产电子烟)。
经调查,陈阮玉国宝和郑氏如玉琼供认,上述含香油烟弹头和黑色机身是由一名身份不明的女子提供,通过快递应用程序以货到付款方式销售。除了宝和琼,该女子还雇佣陈玉福和黄阮友胜以类似方式销售电子烟。此外,阮宝林是负责为宝递送电子烟的人。

缴获的赃物 - 图片来源:C.A.
根据收集的数据,每个含香油塑料烟弹头售价约160万至250万越南盾,每个黑色机身售价140万越南盾。
胡志明市公安刑事技术处鉴定结论显示,1783个内含香油的塑料烟弹头均含有毒品(依托咪酯类)。因此,和兴坊公安已将案卷、赃物及相关人员移交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处理。
(编译:Cici;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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