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严厉处理社交网络上销售电子烟的行为

胡志明市:严厉处理社交网络上销售电子烟的行为

据此,指示明确指出,非法走私、运输、生产、买卖烟草产品的形势依然复杂多变,手段日益狡猾且具组织性。

不法分子利用电子商务、社交网络、邮政、快递及货物配送服务销售违规商品,造成国家预算收入流失。

值得注意的是,走私烟草、电子烟、加热烟草的买卖和使用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在青少年中,潜藏着影响公众健康、社会治安秩序及国家管理效能的风险。

关于原因,走私和非法经营烟草活动利润丰厚;不法分子利用多种新手段掩盖违法行为,给查处和打击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部分地方的法制宣传和普及工作不够经常、效果不佳;一些组织和个人遵守法律的意识还有限。

此外,对走私烟、电子烟、加热烟草及新型烟草产品的管理仍面临诸多困难,为不法分子违法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在此情况下,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政府、越南祖国阵线及本市各政治社会组织加强领导指导,预防和打击涉及烟草、电子烟、加热烟草的违法行为。

各级政府、机关、单位负责人如放松领导管理,导致走私、生产、运输、非法买卖烟草状况复杂化并持续,而未采取及时阻止和处理措施,须向有权限的上级承担责任。

确定打击烟草产品走私、运输、生产、买卖、储藏、使用等非法行为是国家管理中的经常性重要任务。

胡志明市市委还要求加强管理、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厉处理在电子商务平台、社交网络和数字平台上广告、兜售、经营、运输走私烟、电子烟、加热烟草的行为。

按照务实、适合不同对象和地方方向更新宣传内容和形式;注重在青少年、中小学生、大学生、劳动者、经营户和居民社区中宣传。

胡志明市公安被责成集中打击、摧毁走私、运输、生产、非法买卖、储藏烟草、电子烟、加热烟草的活动团伙、组织和头目,尤其是有组织、跨省、跨境或使用高新技术的犯罪团伙。

(编译:李程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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